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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市场特许经销条件

经销条件

各 要 求 具 体 描 述

经营理念要求 具备品牌营销理念。有意愿参与区域性的电器品牌运作;有意愿通过品牌营销打造更大的营销实体,全方位实现华潮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整体赢利能力的提升。
资金实力要求 整体资金实力强,可供专项投入新产品经销的资金,在20万元——100万元不等。
营销网络要求 拥有需要特许经销授权地区(县城、乡镇、地区)的强势分销网络(建筑电器、五金灯具或相关行业),并具备2年以上长期合作关系。
终端控制力 要求拥有需要特许经销授权地区(县城、乡镇、地区)不低于70%的主要终端(商超、五金建材市场、灯具市场)的合作关系,并有一部分稳定的终端网络群。
人员要求 拥有需要特许经销授权地区(县城、乡镇、地区)进行网络终端长期管理及维护的营销团队,配备2人以上数量的业务代表进行终端市场开拓。
管理能力要求 具备操作强势品牌的营销管理经验或成功案例
储运能力要求 拥有需要特许经销授权地区(县城、乡镇、地区)的直接送达能力并能对库存协调自如。
其他要求 双方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,区域特许经销商应以HUCA华潮电气事业为荣,并愿意为此与公司总部统一经营理念,接受公司企业文化,共创辉煌。
 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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